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,汽车消费纠纷也日渐增多。临近315,市民李先生向我台反映,他在汽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中陷入了一场消费纠纷。请听新闻综合广播记者余宙的报道:
【记者播音】市民李先生于2013年购买了一台东风雪铁龙爱丽舍轿车,2015年12月,他的车又到了该保养的时候,恰逢他路过位于十堰大道的十堰北国际汽车贸易城,就在汽车贸易城内随机挑选了一家店做保养。【我问了一下,这车你这可以保养不,就是汽车常规保养,他说当然可以啊。】
李先生说,平时做常规保养也就是40分钟的时间,而这次却花费了将近4个小时。【我是一点多去的,给我搞到晚上6点钟,都没搞好,把我的车子搞的最后连刹车都没有。】
做一个常规保养,把刹车弄坏了,这让李先生十分恼火。据他回忆,当天,店家换完刹车片发现刹车失灵后,相继找来其它店家的师傅来修理,可最后还是没解决问题。【他们把汽车前边的真空泵踩坏了,分泵也踩坏了,根本就没有刹车了。】
无奈之下,李先生支付了当天保养的费用,并用一档蠕行的速度,从十堰北国际汽车贸易城开回了市区。
李先生说,之后他分别在两家修理厂更换了刹车真空总泵和分泵,才解决了问题。【我13年买的车,不可能有啥问题,前一天我还跑长途回来。然后他们给我踩坏了。】
李先生认为,店家弄坏了他的车,造成了损失,应该给予赔偿。他找到了十堰北国际汽车贸易城管理方,市场部接受了他的投诉,并告知他过年前商户们已经关门,等年后再帮他协调解决。可到了年后,李先生始终没接到通知。【一直到现在一直他们也不打电话,也不给我联系。】
随后,记者联系了十堰北国际汽车贸易城管理方,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场运营部李姓工作人员和记者说,他们知晓李先生投诉的内容,并解释称,他们年后比较忙碌,还没有来得及联系李先生。此外,她表示,对于李先生的要求,他们不能代表店家直接给答复,只可以通过三方协调的方式解决此事。【而我们只可以说是从中进行协调与协商,所以说他所说的这个经费也不会是我们公司来出,我们公司也不能替商户答应决定的,所以还有由他们自己来沟通协商。】
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李先生消费的店家,一位罗姓负责这个的人说,对于李先生所说的刹车出现失灵问题,他不否认,但他认为过错并不在他们。他们当时只是更换了刹车片和刹车油,并没有拆卸其它部件造成损失破坏:【我们没给他修车,只是给他换了刹车油,怎会是把刹车泵给他搞坏了呢,我没有动他其他的东西。】
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,记者还联系了当时为李先生的车施工的吴师傅,吴师傅的说法与罗姓负责人一致。【我只是动过刹车片,别的什么也没动过呀,不会造成这样的一种情况。】
湖北嘉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史月雨认为,作为商家,虽然开具的有当日的具体保养事项,但没有向消费的人提供交付车辆时车辆是不是真的存在问题的报告。【维修单位没有把检查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,告知消费者,在操作流程上边不是很规范的,具有一定的过错。】
而作为消费者李先生,也没有证据证明车辆在维修保养前不存在任何问题。【虽然都有过错,但是过错责任大小,要依据公平原则划分,如果是诉讼的话,法官会认为双方过错大小有一个衡量做出认定。】
律师提醒消费者,在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消费中,要做到在车辆向商家交付时索要书面形式的认定报告,确认车辆是否有一定的问题。在接受车辆时,同样要出具维修保养详细记录以及车辆交付时的状态,同时书面报告需要商家和消费的人双方签字确认。【那么如果说有了前期的书面确认单的话,后期消费的人在主张权利的时候,应当是有一个书面的依据,再一个消费者能够准确的通过购车时的保养手册,以及三包责任规定,然后依据相关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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